中国气象报社 版权所有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
邮政编码:100081
京ICP备0500489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6号
![]() 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[Ⅳ级/一般]
发布日期:2025年11月04日10时41分
发布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
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5年11月4日10时39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:预计4日夜间至7日,阿勒泰地区东部、克拉玛依市、石河子市北部、昌吉州东部、阿克苏地区北部、巴州北部、哈密市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最低气温将先后下降8~10℃,局部将下降10~12℃,出现寒潮,请加强防范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| 标准 | 防御指南 |
|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;或者已经下降8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,并可能持续。 | 1.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; 2.注意添衣保暖; 3.对热带作物、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; 4.做好防风准备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