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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气象局发布高速公路灾害性天气预警黄色预警信号[III级/较大]
发布日期:2025年11月04日20时00分
发布单位:辽宁省气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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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大雾Ⅲ级预警:预计4日夜间到5日上午,沈阳、鞍山、抚顺、本溪、锦州东部、营口、阜新东部、辽阳、盘锦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瓦房店、普兰店、庄河、长海、长兴岛经济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,局部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天气,个别乡镇(街道)将出现小于50米的强浓雾天气,可能造成交通线路中断。根据《辽宁省高速公路灾害性天气应急联动预案》发布上述地区高速公路气象灾害Ⅲ级预警。辽宁省气象局2025年11月04日20时00分发布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