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[Ⅳ级/一般]
发布日期:2024年11月21日12时45分 发布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11月21日12时43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:预计22日白天至23日夜间,伊犁河谷北部、博州东部、塔城地区北部、阿勒泰地区、克拉玛依市、乌鲁木齐市南郊至达坂城区一带、昌吉州东部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先后有7级左右西北阵风,风口风力10级左右,三十里、百里风区阵风12级,局地伴有风吹雪。请加强防范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
标准 防御指南
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,或者阵风7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 平均风力为6?7级,或者阵风7?8级并可能持续。 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
2.关好门窗,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3.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;
4.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,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;
5.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