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山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[Ⅲ级/较重]
发布日期:2025年04月21日05时24分 发布单位:象山县气象台

象山县气象台2025年4月21日5时24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:受暖湿气流影响,我县沿海海面和沿海局部地区已出现能见度500米以下的浓雾,预计今天早晨到上午我县沿海海面及石浦、鹤浦、高塘岛、爵溪、贤庠、涂茨等沿海镇、乡(街道)仍将出现能见度500米以下的浓雾,可能对交通和海上作业等造成较大影响,请注意防范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
标准 防御指南
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,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、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。 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
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
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
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